现将辽宁省教育厅《转发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通知要求参加研修,具体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间安排
即日起至2023年2月24日
二、人员范围
全体教师
三、学习方式
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学习。
链接地址:
https://teacher.higher.smartedu.cn/h/subject/winter2022/
四、方法要求
(一)教职工进入平台后,点击右上角“立即注册”进行实名注册(已参加过暑期培训的教师无需注册,直接以原账号或手机号登录即可),登录后进行在线学习。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,可获得相应学时。完成专题学习,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,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。
(二)各单位和教职工应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在规定时间节点前认真完成研修培训任务。
联系人:陈曦
联系方式:4199193/陈曦企业微信
附件:《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