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人事处]关于参加教育部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
2023年01月13日 10:40

现将辽宁省教育厅《转发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通知要求参加研修,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时间安排

即日起至2023224

二、人员范围

全体教师

三、学习方式

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学习。

链接地址:

https://teacher.higher.smartedu.cn/h/subject/winter2022/

四、方法要求

(一)教职工进入平台后,点击右上角“立即注册”进行实名注册(已参加过暑期培训的教师无需注册,直接以原账号或手机号登录即可),登录后进行在线学习。结束课程学习并完成测试后,可获得相应学时。完成专题学习,累计可获得不超过6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,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。

(二)各单位和教职工应高度重视,积极参与,在规定时间节点前认真完成研修培训任务。

联系人:陈曦

联系方式:4199193/陈曦企业微信

附件:《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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